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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圖片引自:https://www.bbc.com/news/stories-46427960?ocid=socialflow_twitter>

 

小編最近發現了一則新聞,內容寫到一名52歲的美國職業捐精人-亞倫(Aaron Long),後續竟與當時接受他精子受贈的42歲同性戀女子潔西卡(Jessica Share),在小孩生下10多年後共組家庭。

會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是由於美國是一個開放的國家,捐精捐卵不僅是不限次數,同時也是可以具名的,

甚至也會有受贈者與捐贈者變成朋友相約出來喝咖啡聊天的

因此在美國的確會發生像新聞的男女主角一樣

使用借精的媽媽,小孩出生多年後,一個因緣際會之下,遇到了當年捐贈給他的那位捐精人,兩人相認醉入愛河後並共組家庭的劇情發生

像國外這樣連戲劇般的劇情人生,確實是會發生的.......

反之在台灣,因有嚴格的人工生殖法把關下,發生的機率更是微乎其微,

由於台灣人工生殖法嚴格規定,必須是匿名進行捐贈,且不能指定受贈對象,

所捐出來的生殖細胞僅會提供給一對受贈夫妻進行人工生殖,

未來寶寶順利活產之後,此捐贈則不得在台灣境內進行第二次捐贈,剩餘的精子也會進行銷毀喔!

對於想保有隱私的捐贈者以及受贈者,台灣的人工生殖法是雙方最佳的保障,

但對於想透過這樣另類方式結識另一半的捐贈者以及受贈者,可能就要另尋他路囉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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